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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 's Home home如果我有勇气折断翅膀 飞不到任何地方 我和你是否能不再悲伤 爱情会更久更长 我应该是带着爱的希望 快乐的为你飞翔 不想再将伤心绑在身上 回应着你的泪光 7월 10일 我最闪亮
嚓~~~又一片落叶因为我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深大的校园小路上,经常有枯落的叶子,有大的,有小的,有的发黄,有的已经发褐色,但是他们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如果你踩上去,他们就会发出“嚓”的一声,而且十分清脆。因此,当我途经这些小路时,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踩树叶,一片、两片、直到把整条小路上的树叶都踩一遍。这样做能达到的效果就是:嚓、嚓、嚓嚓、嚓嚓嚓。。。就像是在演奏一首专属于我的青春的乐曲。于是,每次听完这首乐曲,都会觉得好开心,不仅因为它只是为了我而演奏,更重要的是,我深深地感觉到,我之所以能为之而感到兴奋,是因为我还拥有我宝贵的、激情的青春。 青春,是多么欢快又沉重的一个词语。我们总会因为成长而感到满足,同时也总因为飞逝的时光而感叹。是的,我们感叹,感叹自己的碌碌无为,感叹自己的努力没有兑现成收获,感叹那不敢说出的对她的爱慕,感叹学习,感叹就业,感叹过去,感叹未来。。。青春就在这感叹中飞逝,直到你意识到不应该再感叹这感叹那的时候,也许你又在感叹不应该有那么多感叹了。 但是青春不应只有感叹的,还必须要有所追求,否则只有感叹的青春就是提前的衰老。敢于追求,才是年轻的标志。事实上,基于对青春的拥有,每一个年轻人都应该有一颗闪亮的心——像太阳一样,魅力四射。最近在看快乐男生,很喜欢它主题曲里面的歌词:“灯光和花火一起闪亮,也亮不过我的梦想。我旅途的开场,我沿路的徽章,风沙搁浅的希望。时光让脸庞渐渐发光,风雪把悲伤轻轻吹亮,被淋湿的翅膀才拥有穿越过那暴风雨的力量。曾经的我想唱就唱我最闪亮,这一年夏天有最感动的阳光,你给我梦想我勇敢往前闯,风吹雨打拍拍肩膀。现在的我想唱就唱我最闪亮,这一年夏天有最温暖的目光,记忆的远方我披戴的荣光,照进天窗擦亮梦想,我最闪亮。” 就像歌词说的那样,每一个年轻的心都应该大胆地追求属于自己的未来,大胆地释放属于自己的光芒。在每一个人生的分岔路口前,勇敢地作出自己的选择,忠诚地坚持自己的选择,不要害怕能否成功,也不要计较遇到的坎坷。。。我想,只有这样,才不至于等到我们的青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逝完全后,才试图去寻找自己的那颗已不再发光的年轻的心。 6월 5일 不打绕,是我的温柔温柔
五月天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 温柔 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著我 然后发现你的改变孤单的今后 如果冷该怎么渡过 天边风光身边的我都不在你眼中 你的眼中藏著什么我从来都不懂 没有关系你的世界就让你拥有 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 明明是想靠近却孤单到黎明 不知道不明了不想要为什么我的心 那爱情的绮丽总是在孤单里 再把我的最好的爱给你 不知不觉不情不愿又到巷子口 我没有哭也没有笑因为这是梦 没有预兆没有理由你真的有说过 如果有就让你自由 music 自由这是我的温柔 5월 29일 最近听到的2句很经典的话1、人们总是把过去叫作以前,把未来叫做以后。 那么我们岂不是总是面向着过去,背对着未来? ——眼界决定世界。——某汽车广告的广告语
2、世界上不是每件事都能如意,看不开的话,只有浪费更多的时间——抄自freeman's space
最近的心态有点不好,赶快调整回来吧。。。好好做好案子,好好准备6级,好好计划我们的旅行,好好计划暑假的流浪,好好练习我的吉他,好好苦练我的平花。。。啊,原来这么多事都等着我做呢!
这一刻,这些计划与我灵魂附体——我不是一个人。。。 —__—!!!!!! 5월 25일 5月25日随想 这个星期真是忙得够呛,星期一到四每天都是早上7点起床——上班、上课,一直到晚上9、10点才自由,幸好都熬过来了,赞自己一个先,哈。最近突发奇想,瞄上了平花鞋,其实主要是想买了之后可以经常练习,免得家里又说我不运动。当然,运动是多元化的,游泳、保龄、乒乓球,都要轮换着进行,我的爱好真健康,哈。
吉他方面,现在基本已经可以弹出“欢乐讼”了,虽然是首很简单的曲子,但是对我来说已经是不小的突破了,要继续加油~~~只是6级还没有怎么开始准备,唉,死到临头还不知死,没救罗,哈哈。
最后上张新鞋的PP图片。。。期待我成为平花高手吧 5월 17일 5月14日 南山法援值班 怪事一摞摞
今天去南山法援值班,去的时候听说今天值班的律师助理很怪,一开始还以为只是不怎么说话那种,但是去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该律师助理确实十分怪异,不止是她怪异,今天下午发生事情都比较怪异。 首先还是说一下这个怪异的人,该助理自称韩姐,典型的东北大妹子,操一口赵本山式的东北口音。开口第一句就是“上午那两个妹子呢?。。。哦,换班啦是吧?”接下来为了达到借海商法教材的目的,居然称我们两个为“小弟弟”。。。顿时鸡皮如火山爆发般一发不可收拾。而且,该助理是典型的嫌贫爱富。凡是争议标的小的当事人来咨询或者电话咨询,她的态度都十分敷衍,特别明显的是没有耐心,对当事人的问题解答得十分含糊,而且经常没有说完就挂电话。但对于那些争议标的大的当事人,她的态度却十分好,一副擦鞋仔的嘴脸。又是叫我们倒水,又是不停地介绍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哪里。鉴于此,我们都尽量避免和她交谈,当然也不可能会向她请教什么问题了。我的结论是:一样米果然是养百样人。 至于怪事,主要是遇到了4个很特别的案子。第一个案子是关于家庭暴力的,前来咨询的女当事人与一个离过婚并有一儿子的男人结了婚,并与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但是她却长期受到丈夫的暴力威胁,经常因为很小的事情就被打得鼻青脸肿,丈夫甚至经常叫她滚出这个家。今天她来咨询的时候,额头上还带着伤,说是前几天被丈夫打的,还缝了针。更夸张的是,她说丈夫打她可能只是因她带她的老师到他们家坐了一会引起了丈夫的不满。她身上也有多处明显的淤伤,我很难想象家庭暴力怎么会达到这样的一个程度。当事人在给我们讲述的时候,不时流下了眼泪。这个案子我比较震惊,所以准备把背景资料都记录下来:女当事人原本是四川歌剧院的一名演员,几年前认识她现在的丈夫。但是相识几年里,她都觉得他的性格不好,不适合做她的丈夫,歌剧院里的领导也多次劝她要慎重考虑。但是由于他每天都等她下班,又经常送花之类,因此当事人就感动了,她觉得作为一个女人,始终是要有个家的。于是,他们一起来到深圳并结了婚。一开始,男方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女方只负责经营这个家。但后来男方被炒,当事人就出来工作了。因为工作的需要,可能经常会有电话,于是男方就怀疑女方在外面有不正经的行为,每次等当事人接完电话都要数落她一番。因为当事人原来是一名演员,无论外貌身材等方面都不差,作为旁观者的我也认为男方有这样的担心可以理解。但是我却无法接受他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用暴力的方式虐待自己的妻子。婚姻应该是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的,当事人自与男方结婚以来,一直努力地经营这个家,为了让儿子接受她,她还在儿子生日的时候写卡片和送钱给他,而他们的女儿却没有这样的福利。女儿曾经向当事人说,哥哥好幸福啊,生日有卡片还有钱,我却什么都没有,我可以想象女儿的委屈。而且当事人在男方生日的时候也苦心挑选礼物给他,试图改变他一贯的态度,但是这些统统没有得到男方的认同,她听到最多的还是那句:“你可以滚了。”由于家庭暴力,当事人多次报警,男方也多次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有类似行为,但是家庭暴力却从没有停止过。翻看我们的值班记录,发现因家庭暴力前来咨询的人还真不少,看来家庭暴力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婚姻真是太儿戏了,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爱情论》,里面说爱情是需要培养的,里面提到说早恋很少会有好结果是因为男女双方跳过了爱情培养的阶段,即双方还没有达到足够的相互了解和包容就试图直接让爱情结出果实来。这样是不现实的,哪怕真的结出了果,也不会是甜的。婚姻作为爱情的升华,更需要一个坚实的基础。然而,当今社会的人们都将婚姻当作是一笔生意,更多的不是考虑情感,而是双方的经济条件,有没有楼,有没有车。的确,经济因素不能忽视,但是这决不代表就能忽视情感。双方有好感并不等于双方就有爱情,爱情是宽容的,是贴心的,是需要相互理解和包容的。然而这看似简单的道理却很少人能够明白、能够实现。或者暂时抛开这些理论不说,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对双方都有积极作用的,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没有因此而互相促进,反而是互相的不谅解、不包容,就会不停地争吵甚至是发生该案件中的家庭暴力现象,这怎么能是爱呢?有人说丈夫这样做其实是想用武力让妻子屈服,他的本意是想维持这个家。但是,爱一个人,爱的是她的独立人格,而不是占有她的身体或者束缚她的思想。很多人都以为想维持一份感情,需要用一些计谋,哪怕是以牺牲对方的自由作为代价。但是我说,这样其实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她可能因为畏惧你而与你维持你们的“爱”,但是他却不是真的爱你、不是百分之百地爱你。也许只是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这样的爱情你真的想要吗?到最后,她受够了你的暴政,始终是会作出一个抉择,而这个抉择往往是摆脱压制,寻求自由。在这个案子中就体现为女方提出离婚。我虽然没有结过婚,也许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但是我上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才是最健康,最值得推崇的。哎,大人的世界有时真是难以理解。 第二个案子有点搞笑,当事人去银行的柜员机取了4700元,却忘记把钱取走。排在他后面的人等他走后,把他的钱取走了。整个过程都被银行的监控录象录下了,当事人报了案,警方以该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当天的值班律师认为只能以“不当得利”提出民事诉讼,但是目前并没有该男子的身份资料,因此在没有明确的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其实现在的难点就是怎样才能获取到该男子的身份资料,公安局是不会帮忙的了,因为不是刑事犯罪。如果律师去调查取证,银行也可能会以“银行有义务对客户的身份资料保密”为由拒绝提供任何资料。因此当事人的钱很可能就成了一封大利市送给那个人了。从情理上出发,既然都通过录象看到这个不当得利人的样子了,为什么还没有办法拿回自己的钱呢?公安不负责调查,银行以为客户保密为由不提供资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道就不收保障?回来查了资料,我觉得这个案子可以以该不当得利者构成“侵占罪”为由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只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陈述的时候说:“我在银行前再次遇到了这个人,我要求他返还该不当得利,但是他拒绝返还。”不知道这样处理是否可行,但是由于我当时没有要这个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现在也没有办法通知他了。这里还想到一点,如果中国是信仰儒家的话,也许问题就不至于这么麻烦。因为这种不当得利的行为明显是与“君子”相违背的,但是可惜的是中国是一个没有统一信仰的国家,这就导致大多数人以利益为先,真是可悲啊。 第三个案子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咨询者的朋友在湖南乘坐摩托时与小车相撞,造成了损伤,现她来咨询应该由谁负责赔偿。其实这个案子不难,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了,但是咨询者的一句话却另我思考了很久——“那个开车的人有钱,会不会给法院送礼啊?”一个不懂法律的公民说出这样的话确实值得深思,法律的精神在哪里?法制的建设还有多长的路要走?我是越来越发觉中国的法律没有用了,很多与公民切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权利都不保障,譬如受教育权啊,言论自由权啊,对证人的保护制度啊,还有上面一个案子中的情况啊,还有国家赔偿法被喻为国家不陪法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城镇差异悬殊啊。。。太多太多了,难怪有人说中国的法学教育没有前途。也许把这些统统看成是中国法律建设进程的必经之路会比较豁然吧。 最后一个案子是一个类似乞讨者的当事人,他被车撞伤,司机先行垫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但是实际医疗花费了1500元,现他想要回多花的500元。其实根据他的条件,应该是达到了法援的条件了,但是标的只有500元,恐怕也很难申请得到援助。因为每个案子政府都会补贴2000元给办案律师,这样反而得不偿失。最后只能建议他到交警处请求调解。 我知道香港有专门处理小额财产的部门,凡是小于5万的财产纠纷,都可以通过该部门解决,而大陆就没有相关部门了,反而往往是以标的额太小为由不愿受理这类案件。如是,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真的成了一句空话了。今天的几个案子让我领悟到了不少,彪哥话斋,要通过法援明白法律的价值。今天南山法援里的韩姐、张科、刘姐、黄律师和我这个深大法学院的学生,每个人对法律的理解都不同、对公平的理解也不同,韩姐是功利的;张科是偏向公正的,但是有时的想法也很现实;刘姐不功利,但是却经常找出很多理由不接受当事人申请的法律援助,这些理由里面可能很合程序,但是却不一定合情理;黄律师跟张科可能是一类人,但是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到了韩姐的影子;而我充满了对法律、对正义的追求,但是也许这种追求并不符合实际。但是,作为一种信念,我是不会改变的,因为正是这种追求公平和正义的信念支持着我对法律这个专业的热情。虽然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我希望所有法律工作者都能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将心比心,一同去弥补中国目前法制建设中的漏洞。 5월 16일 韩真真钢琴伴奏版——《代替》
http://www.252588.cn/news/muisc/2007/331/0733122414JJE2KEIG2D5JC7H785BK.html 她如果喜欢漫步在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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